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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本地人,之前搬走了,后来又搬回来,所以村里没有地,后来村里有一家简称A,A家的地不种了(因为那时候要交大粮,没人爱种)我家问完他家意见后找到村委会,从村委会那里交了每亩地10块钱承包了那块地30年,土地承包合同也是和村委会签订的。(合同上,甲方是村委会,乙方是我家,没有提到A)地一直种到现在,近期有消息说那块地要被征用,国家会补偿一些钱。A找到我家说地是他口粮地,让我们还给他。该怎么办?因为我们承包这块地的时候刚刚有土地承包证,之前确实是他家一直在种,但是没有书面的东西证明地是他家的。我们也不是从他手里承包的地也不是和他签的合同。他说要告我家。请问这块地入伏哦赔偿,赔偿款是属于我家的还是他家的?

征地补偿 2014-04-05 16: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既然承包证在您家所有,其他人无权主张,不搭理,让对方起诉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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