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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但是房产证是在结婚后才下来的,写的是我单独所有,,共105万,我爸爸首付付了60万,,但是中间有45万贷款,,两年下来还了大概5万,也都是我爸爸给我现金付款,我知道这其中也算共同财产,还有40万,我爸爸决定把剩下的40万付清,这个对于分财产,对我们有没有利???,,这次爸爸因为银行资金紧张,准备卖掉房子,男方是知道卖房子的,可是由于签订协议的时候没有告知男方,男方说当初聘礼10万,说房子他也有份,男方以这个为理由不让卖房子,也就是我们需要赔付对方违约金10几万,,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先卖掉房子,再给予男方一点补偿,,那样男方可以分到多少钱,还是房子卖不掉,,男方要不要共同赔偿违约金,,接着孩子从小跟我一起,我们基本住在我父母家,基本我妈妈带,,爸爸为了我们好,让我跟男方住了几个月,当时矛盾太多,还是想离婚,这时候,孩子一般会判给谁,,男方的家庭经济很差,加上又是有个后妈,我们可以得到孩子的所有权吗??

离婚 2014-04-07 22: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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