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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拆迁,小姨以赡养老人为由要走了姥姥的房产和拆迁所得的安置费评估费等(12万),原房产证是姥姥的名字,姥爷已去世多年,是两人的婚后财产。原房产证面积130平,拆迁后最大的房子只能要110平,剩余的20平我妈妈要来补在自家的房子上。其余的分文未得。小姨说是赡养老人,只不过是姥姥在她们家住的时间要长一些,在我妈家住的时间稍微少一些,但我妈妈没有不赡养一说。姥爷去世后,小姨将姥姥接到她们家,干的是保姆的活,做饭洗衣照顾孩子……现在姥姥年纪大了,有点老年痴呆,认人但是忘事比较严重。对于房子和钱的分配问题,小姨一家自始至终都没有坐下来和我妈妈商量,她觉得这是她应得的。我妈妈心里有点不平衡,就想找小姨谈谈,还没开口就惹她大骂。并与几天后到我妈妈家指着我妈的鼻子说我妈一分钱也别想拿到,并把姥姥从我妈妈家接走后让姥姥立下遗嘱。请问我妈妈还能否分得房产或钱,按继承法我妈妈还能拿到多少?如果打官司,我妈胜算的几率大不大?谢谢!

其他 2014-04-09 12: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姥姥现在老年痴呆的话有医院证明吗?如果是老年痴呆的话遗嘱不一定有效的。无效的话遗产就平均分配了。如需帮助请来电。
  • 你们可以要求继承你姥爷的财产份额,另,如果以后你姥姥没有遗嘱,子女们应该平均继承,你小姨无权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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