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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到公司工作。2008年与公司签第一次劳动合同3年。2011年又与公司签3年,2013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在次找我签劳动合同只签了一年。请问我现在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吗?如果我不在在该公司工作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其他 2014-04-12 15: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根据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再次续订时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已经说了,你现在的劳动合同是一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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