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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家在三明,不过由于工作我在厦门就医,请问医药费是否可以回乡报销?

其他 2010-03-20 2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询当地有关部门为宜。
  • 答:以下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你属于第1项规定:自行就医的未到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你应在三明的农村合作医疗指定的医院。因此不能报销。
  • 这个问题,建议打电话问农村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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