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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22周岁 女的20周岁 具体情况是:去年一个外地的女孩子和我一起住在我父母家!! 她回去后,我跟她分手了。可是有了我的孩子。。我汇过钱给她 她骗我说打掉了。其实没打掉。 现在我不想跟她在一起了!! 孩子我可以负责抚养!! 如果起诉的话我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所有)

其他 2010-03-22 17: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女方也想要孩子,一般来讲孩子会判给女方的,她不要才能判给你的。如果孩子归他,那你要支付小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小孩独立生活止。不要负刑事责任,不用担心。
  • 对不起,因在外地办案让你久等了。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你只对小孩抚养有责任。
  • 孩子抚养费的一半
  • 你要和她到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在此之前,你不可以和别人结婚,这种法律的事情相对复杂,建议寻求律师的帮助,效果会好很多。如果需要,我愿意帮助你。
  • 如果你们没有登记的话,你们之间就没有法定的夫妻关系,你只需对孩子尽法定抚养义务。但是从道义上讲,律师建议你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妥善处理此事,感情的事需要谨慎,不要义气用事。不管怎样,祝福你们。
  • 答:你要承担抚养这个未出生小孩的责任。另外,你们之间的生育违反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款。对于女方在怀孕期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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