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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是两楼,一楼是门面房,没有公用下水道,楼共十八层,厨房的公用下水道经过我家二楼下。由于房子已有十年多了,一到冬天天气比较寒冷,地下的下水道就堵塞了,导致公用下水道的污水从我家厨房的地面滴漏往上冒水,水流的到处都是,导致我家的墙壁大面积的掉皮;同时也浸到一楼,使一楼的房顶、墙壁也大面积的脱皮,这个情况已经有好多年了。一楼业主和我多次找物业要求物业处理,但这么多年物业也没有给解决,来回踢皮球,导致去年的四月份一楼业主到法院起诉了我。起诉的理由是我家的管道漏水造成的,在通过几个月时间内收集大量的证据和鉴定机构的鉴定下,证明我家的管道不存在漏水的情况,于是一楼业主在八月份就撤诉了。在我拿到裁定书的第二天,也就是八月二十三号,公用管道再次堵塞,导致水又把我家和一楼家给泡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再次找到了物业,物业的张主任考察了一下情况,决定每家掏三百元钱,共五千七百元来共同改造管道。由于楼上的业主都不愿意掏钱,导致改管道搁浅,至十二月三十一号地下管道再次堵塞,今天接到法院传票,才知道一楼业主又到法院把我起诉了。 (备注:去年一楼起诉我时,我打电话给一楼业主,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因为我们俩家都是受害者,官司不管谁赢谁输,都解决不了根本的漏水原因。同时我也找到物业希望他们从中调解,结果后来一楼业主不接电话,物业也不作为,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一楼诉讼我的理由: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59313.7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律师代理费2000元 (4)本案诉讼费有被告承担,理由:被告于原告楼上,楼下邻里关系。由于被告家中漏水,导致原告家中墙壁被水浸泡,墙面严重脱皮,墙壁大面积发霉发黑,插座、电路、灯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要求被告修理,被告遏制不理,期间原告多次维修房屋,但因被告家中一直漏水,维修后的房屋很快又被反复浸泡。由于房屋损坏严重,导致租户提前退租,或者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从而给原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恳请贵院如上述所求所判。 像以上这种情况,我怎么办?

其他 2014-04-16 21: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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