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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与一女人发生关系,导致女方怀孕,现在女方告男方强奸。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请问能否定罪?

刑事辩护 2014-04-25 17: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需要看证据,建议犯罪嫌疑人及时聘请辩护人
  • 要结合证据情况认定,及时委托律师辩护处理
  • 能否定罪关键要看案件证据,但至少目前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积极做好辩护准备,如果确实没有犯罪可以做无罪辩护,如果已经犯罪可以争取减轻从轻处理,需要律师帮助可以与我们联系,常年专业办理各类刑事业务。
  •  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如果没有违背女方意愿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话,则不属于强奸的,应及时委托律师辩护。建议来电预约咨询。
  • 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查看整个卷宗分析案情。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 是否定罪要看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证实属于强奸行为,如果没有违背女方意愿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话,则不属于强奸的,应及时委托律师辩护,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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