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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商贸公司(在深圳市罗湖区又工商登记)网上下订单订货,对方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发货。结果款已通过支付宝转到对方指定的私人账户(有具体开户人及账号)。结果送货的时候说他们公司需要履行某些程序,需再转账1000元押金办理完手续后才能发货。然后我按要求又转款1000元给对方指定账户。对方公司改口说应该是是转2000元才能办理送货手续,而我只转了1000元还是不能给发货,要求我再转款1000元。我不同意,觉得对方公司带有欺骗性质,故没有再转款过去,对方公司也没有发货给我,故要求退还2000元(订货款项1000和押金1000元)。经过与对方公司网站联系电话沟通结果,对方公司承诺在本月月底(2014年4月)办理好退货手续后,在返还相应货款和押金。请问律师:如果月底对方公司部退货相应款项,我应该通过何种方式进行投诉,要求索赔?

其他 2014-04-21 2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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