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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女方怀孕6周时,男方提出打胎,但女方家长说女方的身子弱,不想打胎。便协商好办手续结婚,女方家长要求男方先买首饰,但男方家庭经济不好,想着先办手续,以后经济好点再补这些酒宴和首饰。双方因这事一直谈不妥,拖到现在怀孕三个月了,女方说不买首饰就去打胎,男方实在无能力购首饰,只好答应打胎,也主动说出打胎手术费。但女方家长不依不挠居然说打胎后还要男方出5千元的营养费,不然就告男方。有这说法的吗?女方真的有点像要敲诈一样。这种情况,男方该如何是好?

其他 2014-04-22 16: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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