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某企业的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2002年离婚,离婚后多次找单位领导,都已是女性为由不给房子。可是我们单位有部分女职工确有房并购下了房子。2012年我们单位内部又进行了一次大调房,领导还是以我是女性不能参与分房,也没有资格。我于2013年年底办理了退休手续,又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才知道单位的做法已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在福利待遇上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地位。在2012年七月份,我们单位上给某一个女工给了一套148平米的住房。可是我多年来一直在要房,单位上一直以我是女性为由不给我给房。过去第一怕领导打击报复,也不懂法。现在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能否推荐一个打这方面官司的律师呢?

离婚 2014-05-15 12: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的个人条件是否符合单位分房?比如单位要求夫妻双方为本单位职工,工作年限等,您要求单位拿出分房的文件,仔细阅读 并比较,如果有不符合的条件,您就没有办法,如果都符合,就到单位主管其上级管理部门投诉,先把这一步办好再说其他,谢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