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这里政府征地多年没有使用,我们都又做了10多年了,现在,政府又要我们把征用过的土地还给政府,我想请问一下,怎么才能让我我们得到我们的合法权义。谢谢

征地补偿 2014-04-23 18: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无偿收回土地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所帮助。s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