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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女方在外接到她老公电话,问她在哪里?女方告诉了地址,此时女方正和一男子说话有亲密接触,女方推脱了,可是被女方老公看见了。当时就上前殴打了两人。事后要求离婚还说让女方光屁股走人。请问这也算是离婚的理由吗?

离婚 2014-04-25 17: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男方可以起诉离婚,能否认定女方存在过错及要求损害赔偿需要根据证据情况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还是应该依法分割,女方个人财产仍归女方所有,男方要求女方净身出户的要求不应支持,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法院能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关系能否继续维持,所以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这样可以提高你离婚的胜算。
  • 这可以成为理由的。
  • 够不上赔偿条件
  •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是离婚的理由,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平均分割,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 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有重大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 是离婚的理由,女方有过错,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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