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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方不打彩礼钱不办婚礼要离婚,但是已经怀孕4个月,民政局不受理,男方要求引产,请问女方能要求赔偿吗?订婚时说好的彩礼钱能要回吗?

离婚 2014-05-30 06: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不限制女方提出离婚。对于女方来说,是否生育子女,是女方的权利,男方要求引产,女方可以在是否引产问题上做出选择,如果女方选择引产,从法律上是没有补偿的。但是法律部禁止男方自愿给女方补偿。彩礼钱如果没有给付,男方不给,就不能要了。
  • 主张继续交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
  • 女方起诉离婚
  •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主张继续交付彩礼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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