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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课间时被另一名小学生伤了眼睛,花了近万元后,现在另一方不管付医疗费了,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要学校负责,请问学校该如何处理此事

其他 2014-06-05 1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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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和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协商不成起诉
  • 根据学生的年龄确定民事责任,如果侵权学生及受伤学生属于10岁以下,那么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课间受伤,学校及侵权学生的家长都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侵权学生及受伤学生属于10岁以上,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学校有过错才会承担责任,否则主要有侵权学生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 看孩子年龄。 不满10周岁的,除非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孩子已满10周岁的,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加害学生家长应当承担责任,但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可以起诉学校和家长。
  • 学校和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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