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离婚案件,已经离婚一年多了,对方一直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赔偿和内容,不得以告上法庭,起诉内容:赔偿金和更改房子名字,可法院判决书是只有赔偿金额,漏了房子过户的事,后来法院收回判决书,说是漏审漏判了,重新开庭,可判决书回去已有两个月了,还没什么消息。这样情况该怎么办?我该去哪个部门反映?

离婚 2015-11-17 12: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既然已经开庭,建议你等法院的通知,等待判决。你可以问一下主办法官。如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期限内上诉。
  • 等待开庭,电话催促主办法官。
  • 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以知道准许双方离婚的原则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时《婚姻法》列举了四种法定情形。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产过户相关手续
    申请人准备好过户申请材料之后,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相关流程如下:
    ①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正(有离婚判决书无需办理),与此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②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即日完成);
    ③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10个工作日完成);
    ④办理析产登记手续(7工作日内完成)并缴登记费;
    ⑤取证。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①契税按产价2%;②印花5元。
    费类:①登记费80元;②交易手续费2%(按产价);③工本费20元。
    注: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
    我国婚姻法、司法对离婚房产过户契税收取情况有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若房屋原属于夫妻一方,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针对不同地区的契税收取额度会有区别,您可以详细咨询相关部门。另外,离婚房产过户,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你好,你说的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将有关材料请律师具体审核一下,与律师详细面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百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