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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在农村建住房,自己不懂建房,请本村一村民来管理建房并代做杂工,工资开的比别的杂工每天多30元,都没有购买保险,建房期间每天供中餐.晚餐,请来管理建房村民和瓦工每餐都要饮酒,2014年3月25日,管理建房的村民中午在他自己家里饮酒了(有人做证),下午来做事,在没有别人的影响下,从2米多高屋檐掉下摔伤,腰部和手腕骨折,住院医药费花了我亲戚3万元,出院后他还要赔偿误工费,生活费等合计2万元,请问。他提的要求合理吗,他有没有事故责任,

其他 2014-07-02 0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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