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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1月11号生的,我1月22号满22周岁,23号登记领证,现在孩子已经落户,还需要交罚款吗?我是山东临沂莒南的

离婚 2019-08-10 14: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咨询计生部门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对象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妇。也就是说,违法生育子女是夫妻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就是男女二人。
    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可自行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集体户口能给孩子落户吗?
    集体户口是不能给小孩落户的,只有独立户口才能给小孩上户口! 如果是单独的集体户口可以向单位申请成为独立户口,把户口单独从单位的集体户口迁出来,然后把小孩上了。如果是学校或者是人才市场这类的集体户口,只能把户口迁回原籍了,然后才能上小孩户口。
  • 根据今年国家新的户籍政策规定,不需要缴纳超生罚款后再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只要能够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至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由当地计生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另行征收。
  • 你好,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最好直接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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