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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深圳一家保安公司上班。。我觉得他的合同不合法,合同中写着未做满三个月,将扣除一半工资。。。而现在的工资也不符合标准,工资是底薪1808,八小时28天制,加班只有七块五,这里他有扣除服装费三百,走的时候服装会退还给公司,而钱不退,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辞工,他要扣除一半工资,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按深圳市工资标准22天制八个小时,平时加班1.5倍,周六日2倍,节假日3倍来结算工资,

行政诉讼 2014-05-09 1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 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加班了。。
    【追问】我把每天加班。。交接班记录都给拍照。。然后打印出来就可以了吧
  • 可以主张克扣的加班工资
    【追问】那五一还是拿平时一样的工资。。也可以追讨对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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