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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私家小汽车~!交给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签有合同~!但在2009年大年初3晚出事故了~!车上一名乘客受伤~!这名乘客花了3万多的医疗费~!被定为9级残疾~!司机被交警认定付主要责任~!司机和租赁公司有租车合同~!而乘客是自己要求坐车的~!司机和乘客是亲戚~!现在乘客要起诉赔偿~!我想问一下在我和租赁公司及司机之间的责任怎么分?乘客是否也有一定有责任?在下先谢谢各位律师了~~!!!

其他 2010-03-30 12: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赁公司与你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种涉及到多方当事人,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好。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 这得看你和租赁公司之间是如何约定责任承担的,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规定,租赁公司是车子的管理人,司机是实际使用人,两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建议你带上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律师面谈。
  • 只要证明你不应承担责任就可以了:你在出租(相当于借)本车过程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乘员并非乘客,是免费搭乘,因此,其本来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另外,乘员的损失应当由其自身,对方肇事者,司机,保险公司等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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