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用人单位工作5个月,期间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开庭时用人单位缺席,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赔偿我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我双倍工资的差额13787员,比裁决为终局裁决。 现用人单位想以8千块与我私了,理由是我的工资条和单位会计的工资单对不上数,如果不和他私了他就去撤诉!我不同意他的要求仲裁申请时我提供了工资条和工资袋,工资袋上是老板手写的发放金额及月份。请问到时候用人单位申请 撤销裁决法院是否以他的理由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将如何处理?我将如何面对?谢谢!

仲裁 2014-07-23 19: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