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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当时谈工资时,老板规定连续请假六天以上要扣日均工资和当月的全部考核,工资体系是底薪加考核,上月我连续只请了5天,在发上月工资时居然把当月的全部考核和日均工资都扣了,找老板理论,老板居然不承认说的连续六天,一再说是五天,最终谈后的结果就是被解雇,我和老板之间没有任何的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我不甘心就这样被辞退,想请教各位老师,我该如何来维护自已的合法劳动权益?(还有,当天公司销售的货款我没有交给老板,因为我知道,货款给他了,他就会想办法让我走人,我也明确告诉他,货款我只是暂时保管,等我给公司之间的补偿清算后自然会给)现在就是这样一个僵持的局面,特请赐教!

其他 2014-07-24 07: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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