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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元旦那天因为盗窃罪被关押第二看守所,关押了十天被保释《派出所说是第一次作案从轻处理才让保释的》。打的罪名是放风,赃物一台打印机和一盒茶叶,茶叶因为丢失没有打价值,打印机打了650元。现在法院让交2000元的罚金如果不交的话法院说要把案件退回检察院不受理,我现在想知道 我如果不交罚金的话法院真的要把案件退回吗?不交的话会不会判重型继续关押起来了?交的话是不是案件都算结案了?我还有个同案在关押中他是垒犯规他打的价值应该是8000,如果我不交罚款的话不会影响到他的案情吧?他的其他案件不关联我。 谢谢律师!

刑事辩护 2014-05-15 2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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