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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56岁,我26岁,对方喝酒后打人,我还手时顺便拿起了一个小铁锤,在拉扯的过程中把他拉摔了致肩部轻微性骨折,医生说不用接钢针,也不用动手术,因为太小了。打后第一时间我就把他送往医院,还一直照顾他,请问我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赔钱,又大概需要赔偿对方多少钱?对方是农村户口,经济来源是在工地上做零工。

刑事辩护 2014-05-19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构成轻伤及以上伤情需要承刑事责任的,人身损害赔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那么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赔偿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计算的
    【追问】肩部轻微的骨折,不用做手术,不用打石膏算是轻伤吗
  • 你好,具体情况需要做伤残鉴定,看是否成立正当防卫还是过度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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