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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二手房订金的问题,如果给完订金后,又不想买了,订金还能要得回来吗,还有订金的订,是订还是定啊。

其他 2014-05-20 15: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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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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