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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我跟我的朋友在县城的网吧准备通宵上网.然后我朋友接到镇上的电话.说回去帮忙打架.我就跟我朋友一起回去了.然后对方七八个人 我们十个人左右.他们全部人都拿了啤酒瓶跟铁棍.我什么都没拿.就踢了对方的人几下.然后我们这边一个轻伤.对方一个轻伤.我的朋友被抓了. 听说他的口供说我是主犯. 我想去自首.我该怎么说

刑事辩护 2014-08-16 08: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哪个县?具本情况怎样?
  • 你好,看情况。
  • 说明自己对斗殴不知情没有实质行为vv
  • 第292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依据实情,说明自己对斗殴不知情没有实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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