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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在法院申请执行后,债务债权人自己变卖房产吗?

案件执行 2017-05-27 21:2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双方协商一致把房子卖掉履行判决义务,这样可以省掉委托拍卖费用,对于双方都是有利的.
  • 申请执行是不需要费用的,具体的时间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1、如果法院将你的证据遗失,你可以向其纪检部门、上级法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法院以及法官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法院拒审收条的真实性,其行为是错误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均应查明证据的真实性,否则对案件是无法公正、准确的作出裁决的;3、吴的起诉是否超过时效,关键要看其是什么时候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这个就需要法院在审理的时候查明,同时你们如果能举出证据来证明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则对你们更有利;4、张的受赠行为是否损害了吴的利益,其一、要看其受赠是否是真实的,其二、其受赠行为是否使吴的受偿能力受到阻碍,如果是则损害了吴的利益。5、你这个案件是在合同法实施后作出终审裁决的,可依合同法提出再审理由。
  • 可以自行协商房产价格,将房产作价转让给对方,以偿还债务。
  • 可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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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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