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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开车在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与右方向驶来的车相撞,我的车前部受损,对方车辆左后方受损,我坐在副驾驶位置,头部撞到前门立柱,当时撞晕被急救车送到医院,经检查属头外伤无大碍。当天我老公和对方在交通队缴纳了罚款办理了提车手续,各自提车维修,我在医院门诊治疗了三天,我的医疗费及修车费是我自己垫付。对方保险公司表示我的医疗费及修车费有他们负责理赔。但当我带着医疗凭证去理赔是,保险公司表示我的医疗凭证上有新农保的字样,需要我出具新农保不予报销的证明,否则他们不予理赔,可新农保表示因为是交通事故本身不在他们的保障范围内他们不给出证明。问医院医院表是解决不了,我该怎么办?医疗费只有一千多元。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由我方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交通队如何盘责我不清楚,如果我不去结案对方可以的到理赔吗?不结案对我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14-09-17 0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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