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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0.11.20.日交全款346212购买一套期房,协议规定2012.3.31.交房,但至今未交 开发商说修建过程中由于 政府干预原计划20层高楼成14层小高层,(我买的是8层)由于设计更改所以属不可抗力,不按协议中逾期一日按房款的万分之五付违约金,设计的更改开发商未曾以任何形式通知我,我该怎么办?他说的属于不可抗力吗?我的违约金能要回来吗?算了一下两年有12万多,有律师愿意帮我吗?

其他 2014-10-02 07: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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