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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04年拆迁,分到拆迁房2套,其中一套被我爸在我和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现父母已离婚。当时没有产证,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动迁房的领产证发票交付给了对方,签字是我爸一个人签的。当时卖出价是32万,合同上约定的是甲方毁约赔付双倍卖价。现房屋为乙方父母居住在内,并且装修。 请问,现想收回房屋,能否认定此合同无效?要是不能认定无效,是否能照合同约定赔付对方双倍价钱收回房屋?后期执行困扰点会在何处?

其他 2016-06-16 0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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