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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撞人,骨折,在医院手术,只出了一半费用,然后不管了,还让出证明让他去肇事科提车,如果出了证明,我们的医药费是不是没有了,开了证明有什么用,肇事科逼着我们开,应该怎么办?希望给我解决下。麻烦了,谢谢。

其他 2014-06-06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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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先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在没有认定前,不要放车。
  • 不要配合其提车,可以考虑到法院保全其车辆
  • 你好,建议向肇事科领导甚至是公安局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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