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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之前结婚但离婚了,经介绍我哥和一没结婚的女生耍朋友,这些女方了解并同意了的,现在得一起9个月怀孕3个月,本来商量结婚的,男方说过彩礼2万,但女方说不够,先要5万抚给她爸,彩礼另算,结婚后还要早帮助抚养她的两妹一弟,她妈是妈死了的,她是老大,还要必须买房,但男方条件不允许买,双方闹浆了,现在女方用打来威胁男方要男方赔青春损失费,还说要搞男方,但我们男方这边并未说Bu不要这个小孩,只是双方条件没商量好而已,请问她上诉那方胜算更高些

其他 2014-06-06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上是不支持青春损失费的,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则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如果对方生下孩子那么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 你好,对方是没有理由起诉你哥哥,请不要担心,积极应诉,他们现在是感情问题,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男方赔偿,但是生下小孩是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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