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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试用期内的。5月9号提出离职,5月13号下午正式离职,当月实际考勤天数是10.5天,应发工资是1181.25的,实发工资只有160.01元。公司扣了我1000多元的业务损失费,这合理么?当时面试的时候说了,试用期内有个保护期,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承担,试用期后公司承担百分之七十,个人承担百分之三十,我是试用期离职的,不享受公司的这个制度或承诺么?这合法么?我该不该要回那被扣的一千多元呢?

其他 2014-06-13 18: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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