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朋友,之前赌博赔进去好几十万,这些情况我们都不知道,去年他找我和朋友,我已知道4个人,先后以每月百分之5~7的利息借走30万,说他有地方去放贷款,而且保证很安全,至今我们收到很少的利息,而且从今年12月分就不给利息了,我们去要本金,他也不还,我们要求去找他放贷的地方要,他也不让去,我们怀疑放贷是假,钱已经被他挥霍一空,打电话也打不通,人也找不到,这算不算诈骗

其他 2018-01-05 05:4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若确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将钱款挥霍,则涉嫌构成诈骗。
  • 如果确实是赌博了,就属于诈骗罪,应该报警。
  • 借钱不还人已逃跑不属于诈骗罪。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
    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答:1、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时起算;、 2、如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可从你要求对方还款之日起起算诉讼时效,但建议尽快选择起诉的方式索回借款,否则,证明你要求对方还款的证据很难搜集; 3、借款利息不要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4、可以考虑把多个借条集中为一个借条,具体内容看双方约定
  • 如果真的是赌博或者没有用于贷款而是做别的了,是可以报警立案的。
  • 诉讼解决。。
  • 报警解决。。
  • 你好,对方虚构事实,涉嫌诈骗,可以报案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 你好,建议先报警,看能否立案,不然只能以民事纠纷诉讼解决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