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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有一朋友在工地上用电圆锯把右手食指锯掉一节该怎么陪偿?(他是个农民工)

其他 2014-06-18 1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成立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鉴定,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护理费,交通费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去社保部门领取,是在你辞职后去领取,也是可以让公司支付,公司自己去领取,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 工地上的工伤一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承包方等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等,以免超过时效。
  • 您好,这个按照人身损害,尽快的搜集相关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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