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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在买房过程中,中介提示:做份阴阳合同压低房价可以少交税费。当时我有贪小心理就同意了。没想到去审税时,中介提出要交一笔“材料费”,一会儿又说是“法务费”,我觉得这费用收的不合理(我已经交了中介费),这事不靠谱,就不想用阴阳合同审税了。可是中介说不行,签了阴阳合同,原来那份合同已经撤了,现在要按原来的合同审税,必须要重新签订合同,而且中介拒绝通知房东来重签合同,要我自己去联系房东。万般无奈之下,为了不影响房屋过户时间(我是置换房子,过了时间就是违约,很麻烦的),今天就去审税了,过后中介盯着我拿这笔费用,而且不许拉卡,一定要现钱!给我的收条上写的是“买卖合同修改费”。现在我要咨询的是:1、在买卖房屋过程中有这笔费用吗?2、如果不存在这笔费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3、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会影响后期的房屋过户的档期吗?恳请律师指教!谢谢!

其他 2016-06-10 0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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