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学生,因为放假要回家,昨天晚上和女朋友在学校附近的招待所住了一晚,因为是小招待所,环境也比较一般,门里边是那种老式窗户上的铁栓,睡前都锁好了,但是今天早上五点多我醒来看到门是大开着的,然后一看,放在桌子上充电的手机还有钱包都不见了,我女朋友的5S和我的米3还有现金银行卡身份证都不翼而飞,然后我第一时间找到了招待所的老板,但是老板就一直推卸责任说房门锁好了是不会打开的,最后说了半天,老板说给你200元你走吧,报警什么的对我这影响不好,但是我没有接受,选择了报警,早上八点左右到派出所,民警给了一份报案资料让填,填完了就开始录口供,然后弄完就来了一句你先回去,回头再找你,赔偿的事你去和招待所老板协商。我很想知道现在到底这算什么?推过来推过去的,到底算谁的责任了,如果现在协商不成上诉的话有用吗?

其他 2014-06-22 20: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