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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的老人借用她人的身份证到用人单位上班,结果上班时间受了伤,伤情较严重,造成伤残,具体是动了手术换了个假体,目前三个多月了都只能靠拐杖走路,以后的生活中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就是没办法再做什么了,日常生活只能走路,其它都做不了,用人单位却只付了医药费和同意支付受伤后没有上班的六个月的工资,没有其它的赔偿了,去问过劳动局,劳动局表示不属于其处理范围,只能上诉人民法院,请问如果起诉有多大的胜算呢,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盼复,谢谢!

其他 2014-06-23 14: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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