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上海有2套房子,一套房子卖给了家中亲戚但是之前为了节约过户费用并没有过户,一套房子抵押去外地开工厂,也拿工厂抵押换取流动资金,现在经营出现问题,卷走了一笔钱(可能是工厂的盈利,也可能是买家的定金)妻子在之前向银行抵押时候有签过借款的条约。工厂设备抵押之间存在信贷额问题,如设备价值只有2万,但是信贷员批款值6万.工厂开设有9年左右是否需要做工资?如果父亲把妻子和儿子一起做工资,但是他们2个人并没有拿到任何钱财,是否会因为父亲卷款跑路,和银行之间的抵押的债务问题有所牵连?现在这个情况将如何处理?
银行
2016-06-09 06:46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