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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婚前全首付买了套小产权房(房子合同注明已全额付款.但实际是只付了五成,剩下的五成与开发商另有协议一年后付清,也就是相当于我老公借开发商的钱).在剩余的五成是属于婚后,我工资做生活,老公工资还房子那五成给开发商,一年后还清协议也销毁.现在,我们需要申请安居房,需把这套房转到老公亲属名下.请问该情况下我如何保障我个人的利益?

离婚 2014-07-01 2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有你老公婚后付房款的证据吗?你把你老公婚付款证据保管好,这能证明你们婚后共同支付了一半房款。
    【追问】房子的合同寫明是一次性全款付清,而又另外協議是除首付外剩餘的錢是借開發商的錢,而這部份錢是婚後支付,也有支付給開發商的轉帳銀行條.這個可否算是房款證明條?
  • 及时保存付款证据后,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购房款
  • 可以做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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