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2年年底的时候。一辆新的价值约2600元电动车放在楼下给人偷了。当时报警。因为附近有监控。所以第5天。抓了嫌疑犯。可是当时嫌疑犯已经吧车处理然后追不回来了。当时在录笔录的时候。民警让我回去。说过段时间会打电话通知我让我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为发票什么的都在车里。所以也没有发票什么了。13年的时候我去派出所咨询过好几次他们都说让我回家等。说要有个过程。从一开始的说要3个月到半年,最后直接说他们已经抓了人。其他的事他们管不了。14年的时候本来我也不想麻烦了。可是却让我恼火的是。我在大街上看到了偷我车的人。我很确定是他。当时真的很想冲上去暴打他一顿。后面我去派出所问这个事情。问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赔偿我。然后派出所帮我查了一下对我说。因为当时我没有发票。证据不局。他们吧人移交检察院检察院说证据不足。早就放人了。让我自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很奇怪。为什么派出所会做出这样的处理方式。还有我知道偷我车的长相他的资料我什么都没有。怎么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有一点的是。为什么没有发票就变成证据不足了。

离婚 2016-06-06 07:1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