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一个高校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学校三年一任的聘期已经完成了两次,最近在开展第三任聘期的聘用工作。我们部门有9个人,之前工作大家都配合完成的很好。但这次领导为了照顾其中一个关系户,增加了我和另外一个同事的工作量,减轻了关系户的工作量。尤其我的工作量增加相对较多。请问,如果我拒绝这样的安排,要求继续履行原来的工作岗位,劳动法有相关的条文支持么?

争议解决 2014-07-07 18: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