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2年家中在宅基地上该房屋,委托中间人翟某找李某等人来建房,每日工资由翟某带领分发给李某。一日李某建房时不慎从房梁摔下,经父亲等人送到医院,重症监护一周后死亡。童年7月,李某妻子向翟某和父亲提起诉讼,翟某否认与李某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只承认是共同为父亲提供劳务。法院宣判父亲承担所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1万余元。由于家中经济困难,两个孩子还在上学,父亲除了承担家中日常生活费,每月支付给李某妻子几百元。近日,李某妻子向法院申请让父亲支付剩余赔偿金,法院令执行局执行且冻结父亲账户,执行局工作人员到家中强行翻走部分钱财,致家中生活更加困难。我们该如何维权?

离婚 2014-07-11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