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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6月3日交了辞工申请,老板不签名,于是我6月7号又交一张,我申请时说明工作到7月31日就走人,今天我又走老板提出了7月31号到期就走人,他说招不到人不给走,我怕到时我直接走他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其他 2014-07-15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需保留辞职的书面证据),到期就可以自动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离职之后,公司需要在三个工作日给你结清所有的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若能证明确实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到期后即可离职。公司应当在离职后三天内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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