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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钱包被盗内有身份证还有一些资料,今年银行说有张信用卡欠款。然后我有去我这边的光大信用卡查看。能看到办卡人的工作照和签字都和本人不一样。当年身份证被盗,我有去补办身份证。身份证后面的签发单位和时间可以证明办卡用的是那张被盗的身份证,因为当年毕业户口迁到厦门,掉的身份证是当年学校的。现在我人在成都。银行说一定要去当地厦门去填写资料。问题是,我必须要回去吗(工资低,回去成本高。),在当地银行有填写资料了。我要怎么处理?拜托谢谢

银行 2014-07-16 2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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