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是在外地非上海,仲裁结果说不属于他们管辖地区,不受理,后续可以向上海办公地点所在地区法院提出起诉吗

仲裁 2018-11-15 07:5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在上海履行的劳动合同可向法院起诉 。
  • 可以起诉。。 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在上海履行的劳动合同可向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劳动者应当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如果劳动者有欠条,可以以民事纠纷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应当先行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 撤销仲裁,视为没有仲裁,不能起诉,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在上海履行的劳动合同可向法院起诉 在上海履行的劳动合同可向法院起诉
  • 可以提起诉讼。
  • 可以。。。。。。
  • 你好,可以起诉。
  • 您好,可以,谢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