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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学校的会计,与伙房司务长有经济往来,他平时在我手中支款写支条,期末算账时他将支出单据给我,我把他的支条给他,为防止出错写了一份清单,现伙房司务长拿着这份清单找我要钱,并把我告上法庭,请问结账清单能否作为未付款的证据,谢谢。

离婚 2014-07-17 0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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