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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您,我弟弟今年十五岁,因为上补习班被前面同学用凳子压到脚发生了争执,那位同学之后用凳子从我弟弟头上砸了下来,现在在医院,头上已经缝了十几针,肩膀也被凳子砸轻了,对方没有受伤。已报案,明天做法医鉴定。具体情况就是这样,我想问下您,公安局会怎么处理对方。

刑事辩护 2014-07-17 21: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满十六周岁,只有鉴定出重伤才负刑事责任。否则,公安机关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会告诉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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