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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因协议不成,我想起诉离婚,但是她是湖南的我四川的,我们一直在外地,今年刚回四川,现在我想起诉离婚,请问是在四川还是要在湖南?

离婚 2014-07-24 10: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被告的户籍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办理。
  • 你好,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需要去你妻子的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追问】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条是怎么解释的?
  • 建议你最好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
  • 你好,在被告的户籍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追问】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条是怎么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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