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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父母全额买的房子,房本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并和男方书面协议,房子是父母一生的积蓄买下的房子,只能作为男方的婚前的个人财产。两年后,男方恋爱,在谈婚论嫁时女方母亲提出房产证一定要加上女方的名字,不然不同意登记结婚,女方也太度强烈要求加名。男方迫于无奈,瞒着父母在房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结婚四年后,孩子刚满20个月,女方原因不明的,闹着要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和,不爱男方了,咋看男方都不顺眼,提出不要孩子,要现在房子的一半30万。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现在回娘家了。现在男方才把房证加女方名的事告诉父母,这可咋办?如果女方就是不过了,她有权分这房子的一半钱吗?

离婚 2014-07-23 09: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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